0$房天下问答|有关房屋产权和使用权的一些问题,急!$https://m.fang.com/ask/ask_408441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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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房屋产权和使用权的一些问题,急!
母亲去世(母亲是房主),按法律规定,房屋的第一继承人是配偶,也就是父亲,但按照母亲生前的遗愿将房产赠与女儿,在母亲过世后持相关证件已经办理了赠与过户手续并在公证部门做了公证,现在父亲要再婚,请问:1、已经过户并公证的房屋产权还能改回父亲的名字吗? 2、无论这个房屋是父亲的还是孩子的将来的继母有权争这个房屋财产吗? 3、如果是父亲的产权,其再婚后,又先于继母死亡,那么房屋由谁来继承?是父亲的孩子还是继母? 4、如果是孩子的产权,那么父亲再婚又先于继母死亡,继母是否还有权继续使用或者说是住在这个房屋?继母对房屋的使用权是在婚姻续存期间直至父亲死亡而自动终止还是其有权继续使用至自己死亡再由孩子收回? 5、继母的子女有权继承该房屋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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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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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sibaoer
丨Lv 4
1,首先如果公证过后,女儿成年了,同意更换就能改,未成年则只能等她成年了再谈2,如果改回父亲的名下,则继母有权分到3,双方都有部分产权4,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的房子居住权是共享的,但买卖或租赁则由产权人独有5,如果此房屋产权人是赠与给女儿的则无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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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2576086
丨Lv 4
一、假如女儿是成年人,可以把她的房产赠与给父亲,只要女儿愿意。因为女儿对房产享有所有权,如何处分,她有权利。如果女儿是未成年人就不可以。二、如果你父亲的房产是婚前的,而且你父亲和你继母没有财产约定,那房产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你继母没有权利争夺。如果是女儿的,你继母更没有权利争夺。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三、如果你父亲死亡,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配偶就是你继母,子女包括你父亲的亲生子女与你母亲生育的与你继母生育的与他人生育的,还包括受你父亲抚养的继子女、养子女。四、如果是女儿的产权,而女儿未成年,女儿又是你继母的抚养的,那么你继母对女儿的房产有监护权,为了女儿的利益可以代理处分房产。五、你继母的子女必须由你父亲抚养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关系的才可以继承你父亲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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