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撤离后小区的管理问题(来自天津芳园里小区)
我是天津市塘沽区芳园里的一名业主,芳园里是塘沽区房管局下属的房产公司开发建设的小高层,最高9层,最低7层,除2栋有一个门没有电梯外,其余各门均有一部“三志”牌电梯,小区内有相当一部分还迁户。芳园里物业管理最早由塘沽房管局下属的宏图物业公司管理,收费标准为物业费0.4元/平方米,电梯费20元/月,但物业服务很差。在2006年初,业主们购房时预交的物业费使用期满,这时物业公司换成了汇达物业,收费标准没变,服务依旧很差。不管是房管局下属的宏图物业还是后来的汇达物业都没有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于物业服务差,绝大部分业主没有缴纳2006年度物业费和电梯费,物业公司随即撤离芳园里。经过部分业主反应,向阳街道担负起了小区的垃圾清运,但是电梯维护、公共用电和二次供水系统没有人负责。目前由于欠电费,小区公共用电已经被停了,所有电梯都不能运行。街道根据以往小区的用电和其它费用测算出每户需缴纳的电费、二次供水费用和设备维护费,但是大部分业主不缴费,也不能给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物业撤出以后,向阳街出面组织成立了业委会,但大多数业主不同意,也不能就此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造成业委会无法开展工作。现在小区秩序混乱,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全都不能行成统一的意见。请教一下,这种问题应由哪个部门出面解决???????????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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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ssshht
发布于2012-02-04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