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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物业的一些问题

    对于物业的事有点不清楚,希望有识之士能给予热心帮助,感激不尽。1、物业公司在停车位收取停车费(一年500元/台),据物业公司人说,房屋维修基金五年内不让动,这笔停车费用在公共部分的维修上了,如房屋漏雨、长绿笞等等。 开发商保修可能达不到五年,那么是不是法律有空白处?难道房屋的质量问题2~4年内都要业主自己承担?2、业主委员会是如何建立起来的?物业公司基本合格的情况下需要成立吗?如果想成立估计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的,具体要求和步骤是什么?如果有相关参考资料或者具体规定的链接也好。 北京市

    物业 保修 房屋 业主 举报

    提问者:wzyl7g

    发布于2012-01-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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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雨希千寻 丨Lv 0
    停车费其实蛮正常,如果缴纳了停车费那平时车辆安全应当由物业负责。如由损坏丢失,他们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关于他们说停车费用使用在维修上,其实不过是随便找的说法。维修基金的确5年内不可以使用,但是房屋如果因质量发生了问题有所损坏,应当由物业负责维修。不是说维修基金拿不出来他们就有不修的权利。 业主委员会不是很了解,但是这种非正式组织并没有什么人去管理,多联系几个业主然后找物业沟通一下,大概就可以开设了。其实业主委员会人员也是从业主当中选出来的 而且也没有什么具体的办公地点,只不过是业主们集中在一起和物业沟通的平台,需要的场地也可以和物业商量。
    +1 2012-01-28 举报
  • yihongzhuoyu 丨Lv 2
    维修基金都是五年后才能用。
    +1 2012-01-28 举报
  • redearth1 丨Lv 3
    房屋的质量问题是需要物业负责维修的,尽管五年内维修基金不让动
    +1 2012-01-28 举报
  • 提问回答2010 丨Lv 0
    所有的房子维修基金都是5年后才能用,因为这笔钱,开发商在这之前拿不到。
    +1 2012-01-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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