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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又应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我家于2003年将农村房产专卖给外村村民,并将屋前后的承包地转让给买方耕种,后我家借住在亲戚的房子里,买方户口于2007年转入本村。现在由于我们没有过户给对方,对方上诉法院宣判过户。目前进展:法院方面说合同有效,建议调解(问了下因为对方现在是本村村民,而且已经将原房产处理了,考虑稳定因素,法院会倾向于将房产过户给对方)。我的问题:1、如果我们过户,就没有了宅基地,我妈妈就没有了住房保障,难道我妈妈作为本村老村民,只有过户给对方了吗。如果对方同意调解,那我们在法庭上调解如何才能主张自己的权利。2、现在买方,因为我父亲作为当事人已经去世,估计不太愿意调解。如果对方不愿意调解,我们又应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等着法院判决吗?3、没有找律师的原因是咨询了下,打官司,我们也是输。我现在只是希望给妈妈争取住房保障。 北京市

    农村产权 户口 宅基地 房产 举报

    提问者:铁血战士大战葫芦娃

    发布于2012-03-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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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bc4077 丨Lv 0
    找村里重新给你妈妈安排一块宅基地重新造房子。
    +1 2012-03-12 举报
  • TonyMilt 丨Lv 0
    你好:这种房屋买卖是有效的,但承包地你家可以主张全部要回,你和对方商量一下,让对方申请一块宅基地,你们两家交换。
    +1 2012-03-12 举报
  • 惜樱如梦小筑 丨Lv 3
    你好!你们在之前转让给人的时候,要是有文字的合同。那你们就无法要回标的。你们应该履行合同。考虑到你母亲没有住房保障,可以申请法院判你们是唯一一个宅基地的原因,不过户,可以给对方适当的补偿。
    +1 2012-03-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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