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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维修基金的费率是由哪个政府部门规定?

    我注意了成都和重庆的房屋维修基金的差别很大,成都市按建筑成本1100元/平方米的2.5%缴纳,而重庆却要按买房总价的3%缴纳。不知为何两地有如此大差别?这一规定是由市房管局自行规定吗?烦请各位专家指点,不胜感谢!

    房屋管理局 房价 购房 房屋 举报

    提问者:视却不见

    发布于200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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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榴莲香飘飘 丨Lv 3
    公共维修基金的管理部门是各地的建设委员会,实际上都是拍脑袋想出来的数据,因为自从有公共维修基金以来,实际上几乎没有使用过,因为楼房的保修期就很长,而且只要建筑材料合格,在十几年之内都不会动用。 成都市的政策比较合理一些,厦门市最早采用建筑造价作为基准,大约在1997年就实行了,由开发商缴纳而不是由业主缴纳,为建筑造价的2%。
    +10 2007-06-05 举报
  • 墙上一颗钉 丨Lv 3
    你好!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授权,建设部和财政部出台了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今年2月1日生效。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1 2007-06-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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