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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住房公基金

    我在福建省莆田市,原在永辉超市上班,2010年11月底离职.于去年年底开始在原单位卖住房公基金,因离职今年1月4号准备去退取公积金,但由于去单位盖章回来途中不甚将已盖好章的公基金支取申请单丢失(当时骑自行车风大,单子装在大衣口袋),沿路找两趟仍未找到,无奈只能重领申请单回原单位盖章,可是原单位不予盖章!!(表示称盖过一次就不能盖第二次)几次交涉未果.无奈之余只能请教各位大侠,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公基金是否可以转移?个人是否可以自己继缴公基金?谢谢 北京市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抽风房小白

    发布于2012-01-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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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任辰 丨Lv 3
    这种情况你自己不是很好办啊
    +1 2012-01-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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