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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摊面积缩水更多(1.0832),套内面积增加(0.5962),发展商要求补付房款,这样合理吗?

    我和发展商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建筑面积:43.124,套内面积:36.4332,共有分摊面积是:6.6908,合同约定房款按照套内面积计价,单价为:5215(=总房价款189997/36.4332),分摊面积费用计入套内面积价格内,不再另行计价,事事隔五年,终于等到房产证出来,发展商通知要补交钱,回房产证的建筑面积是:42.637,套内面积:37.0294,分摊面积:5.6076,要求买方补给发展商多出的套内面积0.5962*5215=3109元,我觉得这样不合理,因为分摊面积已经缩水,合同上也说明分摊面积的费用是计入套内面积,不再另行计价,那么缩水的分摊面积应导致套内面积单价降下来.缩水的分摊面积价值为:189997/43.124*1.0832=4772.4元,二者对冲,房屋真正价值为:189997-4772.4+3109=18333.6元.套内面积实际单价是18333.6/37.0294=5086.06元,我这样反对发展商要求我补付房款对吗? 北京市

    房价 购房 购房合同 套内面积 举报

    提问者:极具挑战

    发布于2012-03-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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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redearth1 丨Lv 3
    呵呵,你是要补的,你在这个按套内面积计价,和公摊没有任何关系!就算产权证是公摊是0,你也得认!
    +1 2012-03-24 举报
  • 天使惹了我 丨Lv 0
    1、这个开发商还是不错哦,居然公摊面积不收钱。可能你们不是成都的,北方有的地方是这样。2、关于新房交房后的面积差异,一般面积在正负3平米之内都是正常的,至于多出来的公摊你可以找开发商咨询清楚或者实际测量。只要符合了就对了撒。有面积差异是正常的
    +1 2012-03-24 举报
  • applepineapple 丨Lv 3
    在成都都是按产权面积来计算
    +1 2012-03-24 举报
  • liber牛 丨Lv 0
    按买卖合同做事
    +1 2012-03-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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