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房东不履行合同,提前终止合同可以吗?
我和房东签了一年的租约,现在租了半年,屋子里的电器一件一件的坏了(房东全部买的用了10几年的二手货),肯定不是我的人为损坏,之前已经自己掏钱修了一次了,现在好几件又坏了,找房东协商一起维修,房东马上翻脸不肯维修。合同中注明这些房屋及设备是由他出钱维修,而且我也找了相关的法律条文,确实是他的责任,他还让我们找中介裁决,中介也说是他的责任,房东说让我们先找人看看,然后和他协商费用,但是之后就拒绝接我的电话了。由于是非常残旧的二手电器,所以修下来的费用和买个新的差不多,我觉得很不值,而且房东无赖的态度让人无法接受,他现在已经明显违约了,我不想继续租下去了,想提前解除合同,请问这样可以吗???他现在拒绝接电话,我都无法和他沟通,该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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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czhnig
发布于2012-03-0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