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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wap9172461707 丨Lv 1
    你好:请问一下2008年我把自己的一间2层小楼给卖了每层面积有40,7平方,只给买主办了房产过户手续,没有把国土使用证过户给他,现在我们县搞旧城改造,我卖的那个房子以补偿他50多万,但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直在我手上请问我可以找房管得到我应该得的土地补偿费吗?
    +11 2017-11-16 举报
  • 2005xuyue 丨Lv 4
    都必须过户,否则你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障的。
    +11 2011-08-30 举报
  • fhoenixforever 丨Lv 4
    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实行的是“房、地分管”原则,即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别由两个部门管理,且也没有强制性的办理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的规定,因此,存在着很多虽然拥有齐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但却未办理登记的情况。房产证过户而土地证没过户不能简单地说可以不可以,只能说如果土地证不过后,会给日后行使相关权利留下瑕疵,或许会影响自己的权利。
    +11 2011-08-30 举报
  • swatert 丨Lv 3
    最好还是要过户,不然就成小产权了。
    +1 2011-08-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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