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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期购商品房,为什么开发商交房时收回合同,理由是有产权证和合同不能同时拥有,合理吗?

    签定时一式三份,房管局,开发商,买受人各一份,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商品房 开发商 产权证 举报

    提问者:komas

    发布于2008-06-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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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沃东壤 丨Lv 5
    不合理可以要求必须自己有备份开发商会满足你的要求的
    +1 2008-06-03 举报
  • 蓝箭维修 丨Lv 4
    不合理.而且一般各省级建筑部发行的正规合同文本是一式6份的.开发商没有任何理由不向购房都提供合同,与收回合同.一般情况下,产权证办理完毕后.合同大部分条款已无太大意义.但开发商无权收回!且合同仍具有法律意义!
    +1 2008-06-03 举报
  • dazui33 丨Lv 2
    不合理,买受人有权也应该留一份合同
    +1 2008-06-03 举报
  • 网络小仔 丨Lv 0
    不合理。开发商没有理由这样做,更加没有权利这样做的,你完全可以不必理会这无理的要求。
    +1 2008-06-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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