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谁能告诉房屋拆迁管理第47条是不是全国通用?$https://m.fang.com/ask/ask_404550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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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告诉房屋拆迁管理第47条是不是全国通用?
求好心人帮帮忙. 第四十七条 实行产权调换的,过渡期限依据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层数确定:6层(含6层)以下的为18个月,7层(含7层)以上的为24个月。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期腾退周转房。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拆迁人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超期在1年(含1年)以内的,增加1倍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期在1年以上的,增加2倍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2007年5月7日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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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lemontree20
发布于2012-01-08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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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he2
丨Lv 3
基本一致,但各地区有细节上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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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iaxia
丨Lv 2
基本统一的,但有的地方还是有点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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