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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有质量问题怎么办?

    我2005年4月入住的新房,装修完就到了雨季,两个卧室就有不同程度的漏雨,找开发商修了数次,由于雨季过去了,不知道是否真正修好。找他们索赔无回复!冬天靠室外的阳台和卧室都出现了霉点,阳台结露并有水泥掉下来了。请教老师们有什么好的方式更有利于业主权益?非常感谢!! 北京市

    开发商 新房 业主 装修 举报

    提问者:ask5331797471

    发布于2019-12-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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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3953347137 丨Lv 2
    房屋质量验收不合格怎么办?(一)对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可先进行房屋的交接,然后再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二)在合同履行中,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1 2019-12-09 举报
  • ask262072928 丨Lv 2
    退房后按揭贷款怎么办?(一)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房屋面积问题等理由退房的,而房屋上办理的按揭贷款还未还清的该怎么办?有这样一种误区:退房后,房屋所有权已经重新回到出卖房(一般是开发商)那里,因此银行贷款的还款责任应当由原出卖人承担。(二)其实,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贷款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以房地产为标的的买卖合同,由出卖人和买受人签订的,银行贷款是房屋价金的一种支付手段;贷款合同是银行和买房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标的是所借款项,房屋在贷款合同中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正因为这两个合同是相互独立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定联系(一个是以房屋为买卖对象,一个是以房屋为抵押物),但解除购房合同不代表连贷款合同也同时解除了,买房人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依然存在,借款还是要清偿的。
    +1 2019-12-09 举报
  • ask3763595089 丨Lv 1
    房屋质量验收不合格怎么办?(一)对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可先进行房屋的交接,然后再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二)在合同履行中,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1 2019-12-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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