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Monica890328
丨Lv 0
一、办理房产证的具体日期双方可自行约定,没有约定的,在成都一般为交房后一年之内,可依据的法律条文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所以,可以不在合同中约定办理房产证日期,而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二、查询房产的信息,你可以带着身份证和购房合同到成都市西华门街32号(成都市人民**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二楼档案查询窗口,办公时间为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