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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补偿的分配
我家只有一块宅基地,登记人是我爷爷的名字,现在我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都住在这块宅基地上,房屋是共同建造的,我爷爷还有一个女儿,现在要求分得拆迁款,请问合法吗?她可以分配到拆迁款吗?注:宅基地登记人为我爷爷,地上所建造的房屋跟我爷爷的女儿没有关系,大部分是我爸爸建造的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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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landlist
发布于2012-01-07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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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carlino
丨Lv 4
有继承权的,当然能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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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lsnail
丨Lv 4
因为是您爷爷的名字,您爷爷的女儿和您爸爸都是有同样的25%的继承权,其中您奶奶自己占50%的比例,如果说是建造没有票据的话是有同等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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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ng456
丨Lv 4
应该是有权利分款的。因为这个宅基地登记的是你爷爷的名字,所以他的女儿,也就是你的姑姑具有跟你爸爸一样的继承权。一般来讲,由儿子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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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来2011
丨Lv 3
这个基地是个人,有权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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