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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尾款能不能不给他,以及起诉他有没有时间期限

    我与2009年购入一套二手房,购房合同中付款协议中是这么写的“甲方于2009年12月10日前迁出所有人户口、腾出房屋、交出钥匙、乙方支付人民币二万元整”对于户口,除此条款外并没有其他约定。甲方到目前还没迁出户口。问题一:如果以后甲方迁出了户口,我是否可以说他没有在2009年12月10日前迁出,已经违约,不给他尾款?他要是告到法院一般会怎么判问题二:如果他一直没有迁出户口,我是否随时有权起诉他违约,我有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 北京市

    购房 户口迁移 户口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苏格司芮

    发布于2012-02-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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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某妞 丨Lv 3
    1、可以的2、可以起诉他
    +1 2012-02-28 举报
  • amituof 丨Lv 0
    可以告他违约
    +1 2012-02-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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