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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林hy
丨Lv 4
上面的朋友说的先驱了解开发商这个是对的,目的就是看看产权能不能正常下发。 另外既然原房主买了房子,那么久应该还有购房合同和备案信息表,这两个是肯定有的。有了这两样东西就可以买了。(法律上是不认可合同房交易的,所以你买了原房主的房子,表面上交易是成立了,但是法律上并不是完全成立的,只是预先签了个合同,等产权下来后再执行过户)。楼上说的预留20%的尾款也是正确的,这个首先要看原房主是全款还是按揭买的房,然后再协商尾款的问题,这个是双方协商的结果。 另外所谓的“全权委托公证”也就是说公证原业主同意你(现购房者)在产权下发后带上你的有限证件以及房子有限证件后可以把产权证领出来,但是领出来过后还是需要原业主来协助你办理相关过户手续。风险是固然有的,其实这个风险主要看卖方的为人了。打个比方,现在你以50万的价格购买了此房,很可能产权在一年后才下来,那么也就是一年以后再过户,假如在这一年里该小区的房子疯涨,到产权下来是已经涨到了60、70甚至更高的80、90万了,也许你还是很高兴自己买到的房子增值很快,但是就现在而言,法律上的房主仍是原房主,若原房主看见这种情况,那么见财起意,违约不卖,承认赔偿你的违约金,但是原房主仍然赚了,赔了你的违约金也许赚得还更多,这个就是唯一担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