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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承租方,和出租房签订1年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注明如一方违约需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的50%,租金压一付三,但目前我只租住2个月,出租方就违约要我腾房,我可否追究对方违约金?我能提出终止合同吗? 北京市

    违约金 租房 房屋 租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yjjoy

    发布于2012-02-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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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刘珂 经纪人
    违约需要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完违约金就可以终止合同了,
    +1 2012-02-21 举报
  • 农医 丨Lv 0
    可以终止合同且追究违约金的。
    +1 2012-02-21 举报
  • 在线明智 丨Lv 4
    从法律的角度讲是可以终止合同向房东追究违约金,但是因为这么一点房租没有必要去法院申诉,太麻烦了,最好是和房东好好说说,私了就完事了。
    +1 2012-02-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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