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延期交房违约金未明确履行期限,是否可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https://m.fang.com/ask/ask_4017747.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4017747
-
延期交房违约金未明确履行期限,是否可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我于2006年一次性付款买了一个写字间,合同约定年底交房,但开发商延期了六个月才交房.此时我向开发商讨要违约金13700元.开发公司一个副总说,你别急,办房产证时有个说法的.问何时**,回答说,会通知你的.此后我就没有主动去问**的事.至2011年6月,开发公司才电话通知我去补办房产证.我要求给付违约金以抵**费用,但开发商说我的请求权已经超过时效,不同意给付违约金.此时我才知道开发商是在玩手段,又因为违约金本来就没有明确履行期限,应属于履行期限未明确的债权,以前开发商没有表示过不肯付违约金,我现在才知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效应从2011年6月算起才对.要是法院不支持我的这个观点,我又能不能状告开发商有意不通知我可以**的信息(据说2008年下半年就可以**了)致使我违约金请求权超过时效造成损失而要求开发商补偿呢? 北京市
更多
违约金
开发商
房产
债权
举报
提问者:aea11002
发布于2012-02-18 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