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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继承实际发生的条件主要有哪些?赠与有什么法律规定?

    某欲去外地买房,想将家中房产卖掉,中介评估二十万,其母想留下,交给某十八万,碍于情面,某与母口头约定:1、某先收下十八万(有收据),房产证交给母;但不过户。2、某买了新房安置好后,再与其母办理过户。其母随后搬入某家居住。四年后母过世,留遗嘱将房子由某弟继承。某因外地房价过高一直没有买的合适的住房,其母过世后想收回自己的住房,弟不肯。请问:其母的遗嘱合法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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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foxlion66

    发布于2019-11-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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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8528431505 丨Lv 0
    第一,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实际发生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继承人死亡;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到的遗产;6、遗嘱未予处分的遗产。此类情况,继承人应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或市级以上的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第二,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时,才可具体适用遗嘱继承:1、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遗嘱;2、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3、遗嘱继承人后于遗嘱人死亡;4、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不相抵触的。此类情况,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应持有效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主要流程就是有继承权的所有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先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就可以直接带真房产证、指定继承人身份证、公证书去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不需要交税,只要交几百元工本手续费就可以了。
    +1 2019-11-14 举报
  • ask2905871124 丨Lv 2
    赠与是一种无偿行为,有赠与人无偿的赠与给受赠人,受赠人就收赠与。继承分为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前者是指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在各继承人中间依照遗嘱的规定分割遗产;后者是指在被继承人未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进行遗产的分配。要是恶意的逃避债务,那么这种行为是无效的
    +1 2019-11-14 举报
  • ask7710566615 丨Lv 2
    第一,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实际发生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继承人死亡;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到的遗产;6、遗嘱未予处分的遗产。此类情况,继承人应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或市级以上的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第二,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时,才可具体适用遗嘱继承:1、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遗嘱;2、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3、遗嘱继承人后于遗嘱人死亡;4、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不相抵触的。此类情况,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应持有效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主要流程就是有继承权的所有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先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就可以直接带真房产证、指定继承人身份证、公证书去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不需要交税,只要交几百元工本手续费就可以了。
    +1 2019-11-14 举报
  • ask3081920576 丨Lv 1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首先要看房谁名根据您提供信息房应该您父亲名根据律规定您父亲没遗嘱您需要做直接享房继承权同您兄弟姐妹获房继承权您兄弟姐妹并盖房候没参与丧失继承权您主张盖房候您钱或者力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据证明院能考虑相关素判作适判决
    +1 2019-11-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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