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还现有住房
我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一名铁路职工,我2003年买的楼房(第一套住房),当时贷款36000元,2013年还完,现在还有1万元未还上。现在听说可以用公积金还上现在的贷款,我们铁路职工需要到铁路局审批,办理申请手续中铁路方需要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已有房照、还款小条、购房还款合同等手续),但是我当地房地局不准取走购房合同,请问此情况正常吗,铁路没有购房合同可不可以办理。我妻子是教师,可不可以取出她的公积金(房照是我的名字),我们俩可不可以都取出来还贷,具体应该怎样运作,请老师们指教,洗耳恭听,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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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xwezhuangxc
发布于2012-02-2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