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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这个条件能申请青岛市的经济适用房吗?

    我的情况:无房,2006年8月专科毕业后来青岛工作,户口是城阳户口(厂里户口),平均工资3000-4000/月(实发)。公积金500/月。09年10月结婚。今年9月孩子就出生了。我对象情况:本市李沧区人,户口在李沧。跟我一个厂工作。工资1500-2000/月。 这个条件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吗?是不是要先迁户口啊?但是把户口迁到他家后,他爸名下已经有2套房子了,还能申请吗? 北京市

    经济适用房 户口迁移 户口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jinwennan930

    发布于2012-02-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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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hunzi96 丨Lv 4
    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下: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年收入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单身家庭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 (2)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 (3)申请人拥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 按照2002年11月20日《青岛市人民**办公厅关于李沧区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发[2002]92号)规定,两年内适当放宽李沧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主体的限制; (1)凡具有城阳区、崂山区非农业常住户口,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居民,允许购买李沧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其中,符合条件进市区落户条件的人员,可迁入市区户口。 (2)允许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的居民购买李沧区经济适用住房。 (3)凡落户市内四区及高新区的军队转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引进的人才,不受落户年限条件限制,允许购买李沧区的经济适用住房。看看自己符合条件吗?
    +1 2012-02-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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