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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资产转让的问题?

    1\两家国有事业单位转让国有资产,有政府纪要,需要缴纳税费么?

    税费 举报

    提问者:禧唰唰

    发布于2007-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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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罗小渣 丨Lv 3
    1、两家国有事业单位转让国有资产,有政府的会议纪要,属于国有事业单位相互调拨,按照账面价值互相划转就可以了,不需要交纳税款不过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有合同,需要按万分之五的印花税贴花2、如果是转给个人,不可能是无偿的,要按照转让的价格计算交纳5%的营业税,和按照营业税基数交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加起来总计交纳转让价格的5.5%的税款。同理,如果和个人签订了合同,也要按万分之五的印花税贴花
    +1 2007-06-04 举报
  • 潜龙在水 丨Lv 3
    如果有政府的会议纪要,在两家国有事业单位之间转让资产,只是划拨关系,转出方国有资产减少,转入方国有资产增加即可。如果是转让给个人,应该有个定价问题,或是经过评估,或是得走拍卖,需要缴纳的是按照标的额缴印花税。另外,事业单位也有所不同,有经营性的事业单位,销售收入得缴营业税和相关的附加税,应该是6%左右,如果是非经营性的事业单位,直接列入其他收入,除印花税外,不用缴税。
    +10 2007-06-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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