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家居装修 > 装修前
  • 广州房中房强制复原?

    7月31日前须自行拆除 原本两室一厅的房子,分拆成三房、四房出租的话,租价可能增加50%,但是安全隐患倍增。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人民**日前发出了《关于开展房中房整治工作的通告》,业主或代理人应在2009年7月31日前自行拆除违法改建部位,恢复房屋原状。最高罚款10万元 本次整治的“房中房”,包括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影响房屋安全的;将没有防水设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的;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或厨房上方的。 逾期未拆除的,由有关区、县级市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查处。并按照相关情况,分别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以及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改建“房中房”,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通告还表示,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代理租售“房中房”业务,一经发现,依法查处。 北京市

    卧室 购房 房屋 业主 举报

    提问者:春平网络

    发布于2012-02-0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IP探索者 丨Lv 4
    以人为本、**社会!现在都在保障弱势群体!人的生命最重要,你房子复原无非是少点租金!
    +1 2012-02-04 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