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2手房办完产权证后,又冒出个前前房主!
08年底我相中一套2手房,到房地局查档案:权属清楚,证件真实有效,没有交易限制。我就办理了过户并取得了房地产所有权证。拿到房证的当天,被别人换了锁!我报110,找到他。他说他才是房主,(称前前房主吧)出示了94年和开发商签订的(1)购房协议,(2)付款凭证,(3)开发商08年10月出具的证明,证明上写这套房子是卖给他的,没卖给我的前房主,要求房地局更名。这样就出现了个前前房主。他也到**报案侦查。经半年多的调查,**查清了事实。房子确实是卖给前前房主的。我的前房主以为这套房子没人买,正好开发商欠他钱,就给登报假挂失,由开发商个别人出手续并派人办出了房证。**最近送来通知书,称:我分局受理XX被诈骗案,你买的房产是犯罪嫌疑人制造虚假信息所骗的。在案情查清以前不要买卖等改变房屋现状的行动。现在前前房主要求移交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房地局撤销非法办出的前房证,收回房权。但我的前房主声称,房子就是他的,要不然办不出来房证。我该怎办?我的房权谁做主?万一作废了前房证,我的房证受牵连吗?询问过有关人,说你的房子没事,只是前房主赔偿前前房主的事。前房主犯罪与不犯罪都不影响我的房子 有的律师说,房证从根子上是违法的,就应撤销,以后的房证都是无效的,也应撤销。请高手赐教!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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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不唱新歌
发布于2012-02-1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