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婚前以我媳妇名义在苏州买了一套房,公积金和商业混合贷款,现在想把它卖掉,苏州再买房的话还算首套吗?(来自苏州苏州小区)

    购房 公积金 贷款 举报

    提问者:sunampking

    发布于2019-10-08

相关搜索推荐

共7个回答
  • 田松平 经纪人
    新政婚后都属于双方共有的。卖掉再买也是首套不首贷!如果婚前是纯公积金,征信不体现,倒是可以安首贷来!现在这个情况肯定不行了!首付要5成!
    +181 2019-10-23 举报
  • 田松平 经纪人
    新政婚后都属于双方共有的。卖掉再买也是首套不首贷!如果婚前是纯公积金,征信不体现,倒是可以安首贷来!现在这个情况肯定不行了!首付要5成!
    +181 2019-10-23 举报
  • 李胜海 经纪人
    是不能算首套首贷的婚后共同财产有贷款记录,只能付五成再做贷款
    +122 2019-12-07 举报
  • 张翠贞 经纪人
    买了卖掉,算是有过一套房,有过贷款,现在再买再贷,属于二贷,首付五成
    +119 2019-10-23 举报
  • 崔亭亭 经纪人
    你好,房子卖掉在买是属于首套2贷,你们以前有贷款记录,全国联网的,首付比例要提高,最少要5成
    +119 2019-10-20 举报
  • 余松 经纪人
    目前政策是 全国范围内 有贷款记录的 在买房的话 首贷是做不了的
    +119 2019-10-15 举报
  • 陆洪杰 经纪人
    算首套,但是有贷款记录,5成
    +1 2019-12-05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