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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买卖,由于房主补办房本耽搁了时间,所以买方无法在合同约定时间交纳首付款,这样算房主违约吗。

    2011年4月18号买卖双方和中介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买方并交纳了中介费、贷款代办费,给房主交了定金。由于房主补办房本耽搁了时间,(据了解首付款是要在申请贷款成功后,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之后买方才交纳首付款的),导致没有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缴纳首付款,我们合同上约定于6月1日交首付,审批贷款大概就需要5-7天,今天已经22号了,假如相关手续没有办完导致买方无法交纳首付,这样算是卖方违约么?在等待房主办理房本的过程中贷款利率又上调了,是否可以追究责任?谢谢 北京市

    购房 定金 购房合同 贷款 举报

    提问者:chuangzao9

    发布于2012-01-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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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zoubufeng 丨Lv 1
    什么是《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我做了4年的中介行业就没有听说过,没让您交首付的话这是对的,她是为您考虑了资金的安全问题,补办房本的话是房产证丢失还是有其他的原因,补办新证3个工作日即可,怎么会2个多月没有半下来?你的贷款是佛有问题!如果真的因为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房屋无法交易时所签署的合同作废,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 2012-01-12 举报
  • 广州小白菜 丨Lv 2
    你已经被中介的忽悠了,哪有签居间合同就付中介费的?哪有不签统一范本的买卖合同就交纳贷款代办费的?你所说的都是要在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以后才成立的,没有房产证怎么备案拉买卖合同?房东根本就不构成违约,办理产证是交易中心的事情,国家的事情不是个人能决定的。除非他是故意拖延**时间、
    +1 2012-01-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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