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买了第二套房子,出了这样的事情,我该怎么办啊?$https://m.fang.com/ask/ask_3978611.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3978611
-
买了第二套房子,出了这样的事情,我该怎么办啊?
我以前买过一套房子,当时也是抵押贷款,不过钱已经在几年前都付清了。现在我又买了一套房子(不是现房),跟房产公司是在2009年12月份签的购房合同,合同签完后我就付了30%的房款,合同上说的是2010年5月1日开始交第一笔按揭,是建行,但是一直到现在才叫我去按揭。现在建行说2010年4月份国务院的规定对我有效,说什么要脚50%的房款,还要加什么1.1%的利息,但我觉得当初签合同的时候并没有这样的规定,而且合同是在国务院规定之前就签好了的,所以我到现在连一笔按揭都没付过,就是付了30%的钱,请问我该怎么办啊? 北京市
更多
抵押贷款
按揭贷款
购房
贷款
举报
提问者:护国三法师
发布于2012-02-21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
-
-
五光失色
丨Lv 0
你说的不清楚,如果你与银行的贷款合同是2009年12月签定的,则不受后来影响.按照你说的,可能贷款合同银行没有批准,是银行拖到2010年4月18日还是其它原因不明,既然贷款合同没有生效,你就不存在还贷款的义务.你要搞清你与卖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与银行签订的是贷款合同,两个不样的.
-
-
-
另一个天堂2010
丨Lv 0
你现在要不多付首付,要不退房,银行政策市国家政策,是不可抗的因素
-
-
-
harhhrerhe
丨Lv 3
这个就是房产公司的责任了,你当时贷款没有下来,只能根据现有贷款规定!找房东协商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