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房产分割法律问题

    爷爷是铁路职工,他在世的时候分了一套房子,当时是我爸爸交钱买的,我三个姑姑都不愿意出钱,于是,我爷爷立了遗嘱,他的房产给我。但是,因为一直没有去办理过户,所以拖到现在。我们现在要去办理过户,需不需要我的三个姑姑到场呢!2009-4-160:36:27补充:但是,我爷爷是98年去世的,公证处说我爷爷的遗嘱没进行公证,是无效的,所以房子应该大家来分,我不知道这样对不对。房产证和房子交款的收据在我的手上,而且,当时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还在我爷爷的单位留了一份遗嘱复印件 北京市

    房产继承 房产分割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tongtong0607

    发布于2012-03-18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9个回答
  • 邹伟 置业顾问
    第一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及其子女,没有公证的遗嘱是无效的。继承人共同公证继承
    +1 2014-08-31 举报
  • qwj130138 丨Lv 3
    这个。。。。。。
    +1 2014-07-09 举报
  • 刘艳 经纪人
    百度一下吧
    +1 2014-05-03 举报
  • yinyue6 丨Lv 4
    顶面
    +1 2012-03-22 举报
  • 静约 丨Lv 0
    不用公证的,产权人的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处不认可没有关系的啊,打官司的时候法院会鉴定的,然后就行判决就可以了,没有问题。
    +1 2012-03-22 举报
  • dongsu4 丨Lv 3
    自书遗嘱法律条文规定很简单明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具体执行面临二种情况,可能会颇费周折。是否属于法律漏洞?需要探讨。第一种情况,写自书遗嘱人去世之后,该自书遗嘱如何被证明确属立遗嘱人亲笔所为,而且是在头脑清醒并自愿条件下写的?理论上讲,可以找出立遗嘱人生前写过的其他书面文件如书信,档案中的个人笔迹等等。而实际上,并不是每个中国公民都有条件实现这种做法。最好的做法是寻求一种有效途径在立遗嘱人健在情况下做一个身份见证。我国目前的公证机关或律师事务所,受理这类案例,往往不是针对身份概念上的公证或见证,而是针对遗产(标的),根据遗产价值来收取费用,往往价格不菲(至少以数千元、万元计)。身份见证是否可归入户籍系统的机构来担当?不收费,少收费,作为一项为人民服务的民生工作来对待,尚需拭目以待。第二种情况,出现假自书遗嘱,或在产权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的条件下,被立自书遗嘱。同样需要有一个如何鉴别、防止发生上述情况出现的技术性措施。
    +1 2012-03-22 举报
  • 洄游梦仙 丨Lv 4
    没公证过的遗嘱不是都无效的,你爷爷在世的时候自己亲手写的遗嘱是自书遗嘱,只要内容意思表达清晰,有本人签名而且有明确日期的,是有效的,无需公证!
    +1 2012-03-21 举报
  • 浣花者 丨Lv 3
    遗嘱是需要公证后生效的,鉴于你的陈述,你的姑姑们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可以主张遗产继承的权利的
    +1 2012-03-21 举报
  • popojm 丨Lv 0
    第一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及其子女,没有公证的遗嘱是无效的。继承人共同公证继承。
    +1 2012-03-21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