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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结婚后买的二手房子房产证上是丈夫的名字,过户时去房产交易所约定全部赠予他一个所有,以后怎么分配继承

    结婚后买了二手房子,因为考虑想二次置业,房产证只写丈夫一人的名字,但是去房产交易所的时候,让女方填写了一个约定,约定房子的全部都赠予男方,想问一下这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以后如果有什么问题,离婚或者身故房子应该怎么分配和继承? 详细回答者会追加100分,先谢谢了! 北京市

    购房 共同财产 房产继承 二手房 举报

    提问者:aogege

    发布于2012-03-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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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零极限 丨Lv 4
    当算就算他一个人的产权了啊,你是无权分配的
    +1 2012-03-14 举报
  • 情心相约 丨Lv 0
    有这个约定的话,房产是完全属于南方的财产,没有办法继续分配的
    +1 2012-03-14 举报
  • 汪汪汪汪2010 丨Lv 4
    按约定走 可以买1套 以家庭为单位.第一继承人是业主爱人
    +1 2012-03-14 举报
  • leung_baba 丨Lv 4
    已约定就不是共同财产了。但是身故后您是第一继承人,离婚的话就比较麻烦了,这要找专业的律师了。
    +1 2012-03-14 举报
  • zhangdatingting 丨Lv 4
    这个就要按约定走了,属于男方财产,但事实上现在的限购是以家庭为单位,女方再买依然是二套,有些画蛇添足了。
    +1 2012-03-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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