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无房,银行会认定第二套房贷吗?
2007年,再婚后,同老公在成都锦江区买了一套按揭房,房产证上有我作为共有产权人,主贷人是老公,在民生银行贷款的,现在还在还月供,2010年5月我卖了之前同前夫离婚后属于我的一套在内江的全款房,之前我也没有贷款买过房,现在同老公的关系很不好,会离婚,可是我带着自己的孩子住哪里就是问题了,老公要房子,我和孩子就无地方住,我那天去了一个售楼部,他告诉我,即使离婚,我名下没有房产,我买房,也会认定二套房贷,我想请教银行的工作人员,我同老公离婚后,房子归他,我也没有任何房产,我在成都龙泉驿区自己购房,银行会怎么认定呢,首付60%,我付不起,那我和孩子就只有租房住了。所以很担心,请您解答,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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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阳泉金博士
发布于2012-02-22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