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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转让协议和房屋产权纠纷

    2003年于叶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并予以公证,房屋产别属于私有房产,产权性质是房改出售的成本价房,产权来源是房改售房,由于当时叶某公司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所以不能办理过户手续,2006年公司集体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叶某拿到土地使用权证后迟迟不予办理过户手续,2007年1月4日,法院因叶某财产纠纷将次房予以查封。请问我与叶某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现在如何维护我的权利? 北京市

    土地证 土地使用权 房屋转让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就爱爽歪歪

    发布于2012-03-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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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开心的瞌睡虫 丨Lv 4
    可以起诉哈
    +1 2012-03-06 举报
  • zhiqinge 丨Lv 0
    上法院。
    +1 2012-03-06 举报
  • shoesid 丨Lv 0
    看看公证的时间!没有到期的话,应该还是有权利支配房子
    +1 2012-03-06 举报
  • 志在千里1 丨Lv 0
    属于有效的,这种问题大都先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法庭上见!
    +1 2012-03-06 举报
  • 奥黛丽大宅 丨Lv 4
    有公证书就可以哈!◎去找法院!
    +1 2012-03-06 举报
  • 我不安你乱 丨Lv 2
    拿着公证书到法院提起上诉
    +1 2012-03-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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