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介签订租赁合同因房屋承重问题无法继续租该房,请问能向房东要回租金及押金,还有要回给中介的佣金吗
我经中介介绍看中一套住房(权属人为A)和隔壁一套住房(权属人为A的女儿B,B未成年),当时因为B是未成年,A说自己是他监护人,所以出面一并将自己的与隔壁的住房一同租给我。之后我便和业主在于2011.4.12日在中介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我租这两套房子的原意是想打通一起使用的,否则不会租的。)我在4.15日就将租金和押金都给了A,中介的费用也支付了。问题1:合同里是注明了A承诺两套房屋能打通使用,但是在合同签订完几天后我从A那拿到钥匙要装修的时候发现原来两套房子中间隔的是承重墙,两套房屋根本不能打通,即使可以打个小门,我也不敢打(因为这个是要担责任的我认为)所以我觉得这样造成我重大损失。我觉得合同应该是无效的,因为A说可以打通的并且合同也注明了的,到最后不能打通,我觉得A是事先知情隐瞒事实,A是违约的,所以我要向A要回之前付的押金和租金。(我在4.15日就将租金和押金都给了A,中介的费用也支付了。)问题2:我合同是2011.4.12日签的,但是租期是从2011.4.25开始的,我在这两个时间点中间也就是4.18日就已经发现这两套房子不能打通的,当时就这个事情也通知中介过,中介后来也找业主出来一起协调过几次,但是因为我和业主意见不一致,中介也一直没协调下来。我觉得中介没促成我们的协调,导致我的损失,因为我觉得合同根本都没有生效,他没理由收我钱,我想要把中介费用要回来!(我在4.15日就将租金和押金都给了A,中介的费用也支付了。)请问我能要回自己的钱吗?我该怎么办?怎么样做最好?帮忙解答下啊!!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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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武幻时空
发布于2012-02-0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