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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流口水的糖 丨Lv 2
    山东济南市**下发了《关于公布济南市2007年度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政策有关标准的通告》,对市民申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条件进行详细规定。享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有关标准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于7670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高于8平方米;租金标准0.8元~1.6元每平方米。根据此前公布的《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管理办法》和《济南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申购经济适用房须满足家庭收入低于市**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无房或家庭现有住房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60%;申请廉租房保障制度则须符合廉租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单身家庭除具备以上3个条件外,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上的方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济南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管理办法已经开始实施,经济适用房申购和廉租房保障申请也进入受理阶段。今天,我市房管部门公布了多部咨询电话,如果市民在申购或申请中有疑问可拨打这些电话。 济南市房产管理局咨询电话为82077612、82077613,监督电话:82077709。各区房管局咨询电话分别为,历下区房管局:86568221,市中区房管局:82569882,天桥区房管局:86922610,槐荫区房管局:87086036,历城区房管局:88112890,长清区房管局:87215727。
    +10 2012-02-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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