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房子产权过户

    先前买房时,因我人在国外,所以请弟弟用他的名字代理产权登记,顺便帮忙办理银行的房贷的有关事宜。后来,房子交屋后我就搬到上海居住.而后,所有房贷及缴费都是我付的.最近,,弟弟要结婚了,要我把房子产权的事处理清楚。避免日后的纠纷.想请问专家们,是不是一定要透过买卖关系才可以办理过户??那我不是就还要再付买卖方的税金等费用??因为弟弟也可证明房子是我买的,是不是可用产权变更登记??或是还有其他的方式可以办理过户的事吗??? 北京市

    购房 产权登记 房屋登记 贷款 举报

    提问者:txw349

    发布于2012-03-28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4个回答
  • 汪汪汪汪2010 丨Lv 4
    可以,你可以做公证委托,也可以产权过户,但是过户一样产生税费的,我提醒一下,最点解决这个事情,免的家里有矛盾,上月我卖掉一套老房子,产权是姐姐。妹妹出的钱。房子卖掉了,姐姐死活就是不把钱给她,现在还在打官司呢。 本人只是友情提示。请勿多想。
    +11 2012-03-29 举报
  • 光头大哥2010 丨Lv 0
    没有办法的,必须通过一次买卖。如果不想有后顾之忧的话。给你个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电话:58772800
    +10 2012-03-30 举报
  • 魔法天使团 丨Lv 2
    很简单一开始如果一直用的是代理身份,就不需要更名了呀,如果是帮你买房为了省事直接上了你弟名字,这个变更只能是正常交易过户,别的没有更好的方法。
    +10 2012-03-29 举报
  • 孙凯文 丨Lv 0
    可以的
    +1 2012-03-29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