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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土地使用期限只剩下20年,该怎么办?

    我去年7月买了一套房,交了首付,其余准备贷款。前几天开发商通知我签购房合同,昨天工行通知我去办理申请贷款事宜,我看了下购房合同写着“土地性质 综合用地,使用期限2001年----2031年”,照这样说,我的房子土地使用期限只有20年了,这正常吗,20年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该由我续吗?请大家帮帮忙,我该怎么办? 北京市

    购房 土地使用权 贷款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肯师傅在线

    发布于2012-02-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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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搜房网友 丨Lv 10
    邵阳市国土局综合用地仅仅按20年出让(国家规定综合用地为50年),为了不让广大购房者知道只有20年期限,在给开发商签发的国土证上故意不填写终止日期好让开发商当50年期限卖房,结果导致大量业主上当受骗,影响极为恶劣,政府的公信力受到严重损害。邵阳市国土局为推卸责任竟然发函用谎言答复购房者:2005年以前国土证的终止日期是按建筑物竣工验收日开始算初始日期,由于当时该楼无法确定竣工验收日,所以没有填写终止日期。该谎言再次挑战政府公信力的底线,可以说影响恶劣到了已经没有词语来形容了。湖南公共频道2013年3月26日专题报道予以曝光,在 百度“视频”里键入“缩水30年的土地证”或“土地证到手只剩10年”都可以找到该视频。
    +11 2013-05-01 举报
  • 唐星星 丨Lv 0
    按道理讲在中国买房之后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和国外不一样,使用期限也是开发商从拿地开始算起,到达年限之后想要住下去之后必须拿出出让金才能续 ,如果不续的话会赔偿你一部分钱你就没房了。土地性质有:综合用地(使用期限最短)、商业用地、一般住宅等。性质不同使用年限就会不同,到了使用年限之后就要出让金及相应手续。你也不用担心,房子估计不用到20年就会拆迁,到时候会赔偿你的,赔偿你房子或者钱,只是没有使用年限多的房子赔偿的多罢了,而且到时候的房价肯定会比现在的高不少的,你可能就会吃亏在这个地方。你可以住几年之后再把房子卖掉,买个70年产权的房子,减少损失。而且产权年限也可能会影响落户、小孩上学等问题。也许我说的话你可能不是太清楚为什么,但是都是有事实依据的。
    +1 2012-02-08 举报
  • 西嶺雪峰 丨Lv 2
    这个是明显的产权有问题,您那边买的时候,开发商没有告知吗?你自己没有去了解。到时候房子买了,使用权出让金肯定是由你来续的。
    +1 2012-02-08 举报
  • 喜洋洋107 丨Lv 0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但具体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怎么规定的没有明确和具体。
    +1 2012-02-07 举报
  • 小侯0813 丨Lv 4
    l
    +1 2012-02-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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