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房产买卖居间合同
我是买房,之前通过中介与卖方签订了房产买卖居间合同,交了定金8万以及3万中介费,约定8月25日前付首付,过户然后交房,尾款待银行贷款下来了后支付卖方。目前,临近过户交房,卖方突然提出要求居间合同没有明确尾款交付时间,要求我方提交尾款承诺,承诺什么时间能够把尾款支付,才能办理过户交房手续,但是贷款时间由银行控制,无法给出这样的承诺,请问,如果卖方不在8月25日前过户交房,我也没有付首付,是否能证明卖方违约?如何要回定金和中介费?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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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6168927696
发布于2019-08-22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