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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3932206981 丨Lv 1
    1、公积金账户余额做购房首付很多人都认为既然公积金是职工购房福利政策那么理所当然的可以用来支付购房首付,其实这是不对的,因为公积金是先使用之后才可以提取的,简而言之,购房者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的证明材料2、需要公积金卡,公积金查询打印单,身份证,户口本,公积金连续缴存一年以上,这些基本上就可以了。至于具体的办理流程,每个城市和每个城市都不太一样,甚至一个城市中的不同系统就不一样,像铁路系统就是一个单独的公积金系统
    +11 2019-08-13 举报
  • ask4290520960 丨Lv 2
    您好,如下: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70万元。 首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二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50%,精装修房屋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60%。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1 2019-08-13 举报
  • ask6379304847 丨Lv 0
    2016南京市公积金贷款政策: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1 2019-08-13 举报
  • ask1361740423 丨Lv 0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2、有经登记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3、有不少于购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4、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5、同意办理贷款综合保险;6、有保证人(售房单位)同意为其担保至领取《房地产权证》,并进行房屋他项权利抵押登记后交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收存;7、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1 2019-08-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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