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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纠结,产权未拿到,一任房主将房卖给二任房主,现在我们要从二任房主那里买房,房屋买卖是否成立?谢谢

    1.一任房主将房卖给二任房主时,产权未拿到,写了转让协议,作了公证。但房管局未变更登记,仍然是一房主的信息,且转让协议写明,如一房主不将房子买给二房主,将支付20%的违约金给二房主,虽然二房主已经全额付款,但好想房子的所有权仍然是一房主的,二房主是否有权把房屋卖给我们?2.我们已经通过中介支付给二房主一定金额的定金,如果二房主无权卖给我们,我们是否有权要回定金?3.全权委托书是什么意思?中介称只要有全权委托书二房主就有权把房屋卖给我们?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房屋登记 购房 违约金 举报

    提问者:championzo

    发布于2012-02-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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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swj19821119 丨Lv 0
    1 像你说的这种情况,现任房主【二房主】有权卖给你们,公证房屋受法律保护的,没问题;2 假如二房主不卖的话,可以要回定金,还要付双倍定金;无须担心;3 全权委托书:就是此房屋所有手续归公证人所拥有;对于此房可以卖给你们。。。
    +1 2012-02-09 举报
  • gjh628 丨Lv 0
    要看具体 情况你要是济南的可以来电咨询我151---6531---2932
    +1 2012-02-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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