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适用房结婚离婚的产权?
男友家有一套经济适用房(他父母的名义),在北京,说是给我们俩结婚之后住。房子的所有费用都已经由男友家还清,但是还没有装修,我们打算共同装修。问题是:1、根据新婚姻法,我们结婚后,我是不是没有这套房子的任何产权?2、万一以后他离婚,我是不是没有任何经济赔偿和保障?3、如果我想有一定的保障,万一他提出离婚,我也不至于没有任何保障,那么有些什么方法?(至少在经济方面对他有一定的约束,不会轻易离婚。)4、如果结婚后我想再购买商品房,我自己出首付、自己还贷,那么这套房是不是也算夫妻共同财产?5、如果婚前男友父母将这套经济适用房转赠给男友,那么我婚后购买的这套商品房是不是算第二套房?6、我的父母在老家也给我买了房子,那么婚后如果变卖这些房子,所得收入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望您给予解答,非常感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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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yinyue6
发布于2012-03-3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