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买卖房产中的合同、过户问题,涉及行政机关,比较专业!

    我是卖方,签了房产买卖协议后,我未到现场,也为授权他人代办,登记机关就把产权登记改为了买房(就是过了户),我可否起诉登记机关,以不符合法定程序为由要求撤销,将登记权利人恢复为我? 我知道,这个案子就算胜了,买房依据合同起诉我,要求我履行合同,把配合过户作为买卖的附随义务,我还是要败诉并过户。但就是论事,登记是我跟你行政机关的事,我没有对你做出意思表示,你就不能改!这样认为对不对? 北京市

    购房 产权登记 购房合同 房产 举报

    提问者:燕飞过

    发布于2012-02-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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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旅讯网 丨Lv 3
    有无做过委托公证?如无那就直接起诉行政机关就可以。
    +1 2012-02-13 举报
  • dsaghgerh 丨Lv 2
    您的房子是不是在公证处做过公证,否则房主本人不签字是过不了户的!别人也冒充不了的!
    +1 2012-02-13 举报
  • 投篮游戏天天玩 丨Lv 3
    应该是有人拿了你的房产证和身份证冒充你去办理的,不然房管局肯定不会通过过户的
    +1 2012-02-12 举报
  • 护国三法师 丨Lv 4
    如房产证是你的名字,你未到现场,也未委托任何人代办,应该是有人拿到了你的身份证、房产证冒充你去办理的过户手续吧,应该是你的家人办理的吧!
    +1 2012-02-12 举报
  • 团见团见 丨Lv 3
    如果房产证是你的名字,你未到现场,也未委托给任何人代办,房产证是不能过户的,你说的这个问题应该不存在啊
    +1 2012-02-12 举报
  • 间谍王 丨Lv 2
    其实当初找中介省很多麻烦
    +1 2012-02-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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