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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shenkan520 丨Lv 0
    政策如下:一、严格落实国家调控政策,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2011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落实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2011年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23万套。对不同层面困难家庭发放三种补贴,全年共发放8.5万户。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建立分层保障,应保尽保,租、售、补相结合的住房保障体系。落实危陋房屋拆迁改造200万平方米。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严格加强税收征管。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加强存量房交易指导价格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应用,堵塞通过“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对不满足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条件的,一律征收个人所得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依照住宅不同销售价格,分别按照2%、3%和5%的比例预征土地增值税,并严格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检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成本、费用支出管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2008至2010年缴纳企业所得税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四、严格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银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五、加强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强化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年度供地计划管理,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明确供地规模、供地时序,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要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新建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量不低于前2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2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进行开工建设的,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1年以上罚款。
    +1 2019-07-19 举报
  • ask9569257582 丨Lv 1
    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建议:1.应加强并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长远规划,合理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2.保障性住房建设应纳入我市“十二五”住房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政府应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在充分调查和科学论证的前提下,编制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十二五”期间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量和年度供应量,并对用地、资金等做出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特别应在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计划、用地供应计划中量化各项指标,便于操作,也利于社会监督。3.调整和完善土地供应结构,加大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总量4.住房保障部门、土地储备部门应定期编制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计划,制定实施计划的具体步骤和措施,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土地,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5.要建立严格的保障性住房供地公示制度。建议分级构建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供地数量、布局、用地审批等情况。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用地的监督和监管,严格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不被挤占或改变土地使用性质。6.坚持“大分散、小集中”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选址原则7.保障性住房建设应当坚持“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则,要广泛分布在城市各个区域,避免低收入家庭成片集中居住带来的交通等社会问题。对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不宜大面积集中在郊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甘井子区,避免在效区形成新的贫困区,低收入群体的过度集中对政府的社会负担、小区管理、社会稳定都将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除甘井子区外,要考虑居民通勤距离、动迁等因素,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等城市交通便利地区进行适量分布,并列入各区政府考核指标中,体现“大分散”的原则。8.建议建设不同群体的混合居住社区,在出让部分商品房用地时,将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作为挂牌出让条件;并应尝试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在中心区或同一行政区或同一区域的商品房项目附近,做到两个小区相邻,共存分管,体现“小集中”的原则。
    +1 2019-07-19 举报
  • ask1977747165 丨Lv 2
    南通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首批对外开放的14个沿海城市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城市日新月异,市区地价也节节攀升,南通保障房建设便愈发引起大家的关注。南通2013年度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报国务院审批工作已经全部结束。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申请用地规模比去年增长了36%。位于世伦路西侧的世濠花园总面积20万平米,是今年年初新开工的安置房项目,建成后可安置3526户居民,目前刚完成桩基施工。此外,今年的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也已经全部落实到位。从去年开始,南通中心城市建设用地由省厅审批升级为国务院审批,保障性住房的用地面积也受到严格审查,其用地面积不得低于住宅用地面积的70%。在今年上报的用地规划中,除了保障性住房的申请规模比去年增长了36%,中心城区其他各类建设用地也增长了44%。
    +1 2019-07-19 举报
  • ask8734708285 丨Lv 2
    神,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控制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采取有效调控措施,使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有较大幅度回落,房价收入比控制在合理区间。二、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增加市场有效供给。要增加住房用地供应量,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以上。2011年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三、加快政府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继续建设廉租住房,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完善多层次、多渠道住房供应体系。通过划拨方式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市、区财政要加大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资金投入。金融机构要加强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
    +1 2019-07-19 举报
  • ask653279973 丨Lv 0
    尽管房地产调控步步收紧,房地产政策也未有放松的迹象,但步入年中的楼市仍然炙手可热。在房地产调控政策方面,当下楼市量价均居于高位,开发商与政府的博弈时间已经很长了,调控楼市的难度明显加大。房地产税收政策也成效不大,2015房地产政策或保持平稳。一是“限贷”“限购”卡住资金“要害”,数据显示,截至11月底,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济南、南京、厦门、杭州8个典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库存总量高达4595万平方米,与2010年同期相比,增长约38.44%,库存量处于高位运行状态。二是“限价”扼住涨价“咽喉”,以深圳为例,该市4月份实施限价房地产政策之初房价仍旧上涨,7月份旋即进一步细化限价房地产政策,除了分片区限价外,还分户型限价,并且要求“月度环比零增长”。这种调整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7至9月,深圳新建商品房地产住宅价格指数连续3个月环比零增长,10月则环比下跌0.1%。三是保障房“降温”房地产市场“渴求”,在2010年建设59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基础上,2011年又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2011年开工的保障性住房占住房新开工面积总量的比例接近50%。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扩大使得住房房地产市场供给结构有所改善,有望对房价调控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
    +1 2019-07-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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