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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有个朋友在买房时,已经交了足够的钱,而且去公证处公证了,能否算是房产已从法律上归他了?

    购房 房产 举报

    提问者:tj_zhangmin

    发布于2012-03-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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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王之歌K 丨Lv 4
    不能算,只能是在可以代替产权人操作
    +1 2012-03-05 举报
  • 东邪西都 丨Lv 0
    只要房子没过户到他名下就不能算归他的,公证只是说他有权利行驶房东买卖的权利
    +1 2012-03-05 举报
  • xamljn 丨Lv 0
    不能算产权完全算他的了,法律上只能算他有权利帮原产权人做代理出售和处理其他关于房子的事情
    +1 2012-03-05 举报
  • 张张4 丨Lv 4
    房产买卖双方对交易行为进行公证,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不能说经过公证的房产在法律上就可以代替《房屋所有权证》,而不用房产权属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因房屋买卖、转让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因此,经过公证的房产交易行为只是对交易事项的真实性、法律性依法进行证明,以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但不能代替由法律、法规规定的房地产权属登记行为,因此经过公证的房产交易行为必须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才能从法律上予以保护。
    +1 2012-03-05 举报
  • 大家教育 丨Lv 4
    不能算是
    +1 2012-03-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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