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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国有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的问题(来自连云港自建房小区)

    我有一处房屋,国有土地使用证,(商业出让型),330平米,但是土地上面的房屋没有办理房产证,房子是2007年春天建的,我2011年去办理房产证,上面给的答复是,我们这片地现在属于开发地区,将来要拆迁,从2008年开始一律不给办理房产证,也就是说不准私自建房,现在房产证是不给办了,我想问等拆迁的时候怎样补偿,土地和房屋都能补偿吗,有什么补偿标准啊,如果上面说我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强制拆迁怎么办?希望给详细的解说,先谢为敬。 北京市

    土地证 国有土地 拆迁补偿 房屋

    提问者:宋江脚踢松花蛋

    发布于2012-02-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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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lingxiaolan 丨Lv 2
    如果你的房屋是在**作出规划公告(拆迁令)发布前建设的话,土地和房屋应该都能得到补偿,标准与同一地区类似地块房地产价格相同。如果是拆迁令公布以后盖的,那就是属于违法建筑,但有一点你可以向**说明,既然不准建房,为什么发国有土地使用证?还是商业出让型(一般用于商业开发,如盖商品房或企业厂房)?我估计你的问题只是在于不能办房产证了,但不影响以后补偿。今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对像你这种情况有相关条款说明,也就是说你这种情况补偿是有法律依据的。
    +10 2012-02-28 北京市
  • 征城日记 丨Lv 4
    你拿出2007年的建造证明就可以,具体拆迁补偿协议里面会有的.
    +10 2012-02-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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