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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银行不能在购房合同期内拨发贷款,造成违约,此责任算购房者还是卖房者,还是谁都不算?

    我是2011年5月首付房款20万,农行贷款申请14万,购房合同期为2011年12月31日;银行贷款 申请办理时间为2011年6月中旬,至今贷款未能进账户;现如今已到2011年11月中旬,还有1个半月合同就要到期,由于合同内容有明确违约责任处罚条款;我就想请律师或知情人士告诉我,购房贷款不能拨放归谁的责任?(个人认为不知是否正确:购房合同未能正常履行,是由于国家政策改变!算是一种不可预见性风险,我觉得我不应该承担!)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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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将暗色那么

    发布于2012-02-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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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shinong11 丨Lv 3
    我是做房地产的,你的这种情况常见,我想说的是如果你是买方,你现在要确认的是,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如果是因为你的信用问题而不是房东的产权问题银行延期的话,那责任就在你。如果是房东,买方的资料都没有问题,那只是因为国家政策问题,你们的银行贷款在放款的时候在排队的话,那就三方无责,只有等待或协议取消,或其它方式解决。银行是无法追责的,他们的合同你告不了他,不信你可以试一下。现在如果是因为排队放款的话,我建议你找银行信贷部的人活动一下,是可以解决的。当然也要看你们那个地方的实际情况而定。
    +1 2012-02-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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