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法的问题
2007年4月显川弟34000元购买了海拉尔区铁路工人新村一所住房,模糊记得签购房协议的时候,我妈好像咨询上任房主,关于房产证过户的问题,好像房主说的是,不能过户,不知道说暂时不能过,还是永久不能过。但我认为我妈不是那种笨蛋,会花3万4去买一个使用权这房子属于铁路供给房吧?只有供给房才有不能过户这一说吧?我能确定买房的每一个程序,都是我妈签字。都是她的名字,但我想不起他们有没有去司法机关做公证,或者找了公证人。2001年我妈认识了单金住,俩个人开始共同生活,同居,一直到2007年7月,我妈去世,大约有6年的时间 他们从未办理结婚登记现在房子一直是单金柱在居住,我离开家也有几年了,从我所提供的这些信息看我想知道这房子的继承人是不是应该是我,还有这些年他会不会通过其他渠道更变房子的所有权 我现在想要回房子 该怎么做?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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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zhiqinge
发布于2012-03-0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