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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伤亡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

    我是鞍钢鲅鱼圈分厂浊环泵站承建商,4月21日我工地现场发生了一起伤亡事故。我工地有一工人,未经任何人指派,失足掉入隔壁工地一水池内,造成当场死亡。隔壁工地水池与地表一平,入口无警示标志,也无遮盖物。我想问:我的责任有多大,死者付有多大责任,隔壁工地付有多大责任。赔偿金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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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京东之风

    发布于200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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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猪头司令 丨Lv 3
    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发生事故,你负有对员工的管理责任,但要是不在工作时间内,则你没有责任。从隔壁工地的情况看,其有责任对水池进行防护,并且作出警示,对进入的外来人员,有责任阻止,其没有尽到应尽义务,为此对方应承担责任。工作时间之外,其承担主要责任,死者承担次要责任;工作时间之内,对方承担主要责任,你单位和死者共同承担次要责任。主要责任应承担损失的70%,次要责任0%赔偿金额与当地的工资收入水平和死者供养人口有关。一般情况下,一个死亡人员总的补偿额度大体上在10万元左右。并且按照责任分担。
    +10 2007-06-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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