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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用广州公积金佛山供房因售楼和银行误导原因不能批贷用广州公积金的问题(来自广州佛山小区)

    本人广西户口在广州工作 有广州社保和缴纳公积金,先生广州户口,在佛山工作有佛山社保但没有公积金。本人今年2月购入了一套佛山房产 属于限购区域 本意是用我广州公积金贷款可以佛山供房才打算买下的 售楼部销售当时明确告知我可以用广州公积金 总价140多万的房子 我给了差不多70万首付 剩下70万本意按50万公积金贷款20万商贷 资料已交银行 网签已经完成。半年后的6月份银行告知我我不符合拿广州公积金供款佛山房产的资格 需要任意一方是佛山户籍才可以提取广州公积金 但当时买房银行和房产开发商告知我的是可以用广州公积金的我才决定买下的房子 现在突然告知我只能商贷 让我陷入两难境地 我考虑我后期纯商贷压力太大无法接受 我是否能以房产开发商不搞清政策情况下误导我买下房子为由要求赔款或者退款退房?我个人需要承担责任赔款吗 因为网签了还能退吗?及退房我所产生半年多的首付空挡收益能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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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newhouse814192989

    发布于201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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