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产证办理未按时间,请问能否追责?$https://m.fang.com/ask/ask_3859805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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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证办理未按时间,请问能否追责?
我是2014年买的新房,合同约定交付期限是2014年10月30日前。关于产权登记约定是: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天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买房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2%向买受人支付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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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461909338
发布于2019-06-07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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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375211145
丨Lv 1
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要求,不同意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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