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看房选房
  • 遗嘱中能否约定其中一个子女有居住权,直到这个子女百年之后再做分配?

    遗嘱中能否约定其中一个子女有居住权,直到这个子女百年之后再做分配? 北京市

    房产继承 居住权

    提问者:ask6127561647

    发布于2019-05-25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8个回答
  • ask4178192949 丨Lv 1
    遗嘱中可以约定其中一个子女有居住权。
    +10 2019-05-25 北京市
  • ask6851487245 丨Lv 1
    遗嘱中能约定其中一个子女有居住权,直到这个子女百年之后再做分配
    +10 2019-05-25 北京市
  • ask8003086927 丨Lv 1
    你好,可以写到遗嘱里。
    +10 2019-05-25 北京市
  • 朵儿0805 丨Lv 0
    你好,可以进行约定,被继承人可以自行处分财产
    +10 2019-05-25 北京市
  • ask4257754497 丨Lv 1
    按照遗嘱约定分割
    +10 2019-05-25 北京市
  • ask6569093850 丨Lv 1
    您好,无遗嘱时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10 2019-05-25 北京市
  • ask5304710288 丨Lv 2
    有遗嘱的可以从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10 2019-05-25 北京市
  • ask1399505298 丨Lv 2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
    +10 2019-05-25 北京市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