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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内蒙开鲁人房屋即将拆迁文件说一瓶平换一平有这个说法吗?

    拆迁 房屋 举报

    提问者:ask7744184534

    发布于2019-04-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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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319480794 丨Lv 1
    可以明确的一点是,房屋拆迁后原房屋租赁关系仍然有效,当事人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7条第1款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入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在您所叙述的这一事件中,您与黄某并没有解除租赁关系,黄某在得到相应补偿金后,也没有对您进行安置,这显然是一种违法行为。同时,该条第2款规定:“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入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也就是说,您与房主对解除该房屋的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由拆迁人出面为黄某调换房屋。调换后的房屋继续由您承租,你们之间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对新调换的房屋您应当与黄某重新订立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至于黄某所称以拆迁为理由终止租赁合同的说法显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据此,在您以前所租住的房屋被拆除后,您可以住在房主黄某提供的补偿安置的房屋内。如果补偿安置的房屋和以前的房屋条件存在差异,双方之间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租金。如果与原有用途不符,您还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给予适当补偿。
    +1 2019-04-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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